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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管理办法时间:2021-05-2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是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的一个下属机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网址:www.hnsxczxw.cn)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审批备案(备案号:豫ICP备19043435号-2),公安审批备案(备案号:41010502004928)。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是为河南省乡村振兴提供信息交流学习互助的平台。 第二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旨在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及《河南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河南省乡村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文件精神及《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章程》,以“推进乡村振兴发展,服务百姓生活”为宗旨,不断完善乡村服务体系建设,提高乡村治理服务水平,提升乡村居民幸福指数。 第三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在全省、市、县、乡、村(社区)、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等设立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工作站主要职责是发展河南省乡村振兴特约研究员、河南省乡村振兴信息员,开展调查研究、理论研究、学术交流活动、乡村振兴研修培训、政策咨询、知识普及活动,打造乡村振兴样板及研究成果评选、评估、表彰活动,接受有关部门单位委托开展乡村振兴调研、宣讲工作,为政府决策机构提供决策支持。 第四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由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直接主管和领导。 第五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主管各地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其设立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负责。 第二章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的职责 第六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职责是进行包装、咨询、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申报。 一、设施农业: 1、规划设计: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农旅一体化规划、农业产业园区规划、田园综合体规划。 2、工程施工:温室工程、无土栽培、水肥一体化、生态餐厅、生态景观。 二、数字农业:农业物联网、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农业生产管理系统、农业信息化等。 三、项目资金申报:扶持资金申报政策咨询、资金申报报告编制、农业园区规划、休闲旅游规划、产业园规划可行性研究报告、节能评估报告、“生态食材”评定认证、农业咨询。 第三章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的建设 第七条 各乡镇、农村和有“三农”、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园区的地方,都可以成立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 不具备设立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条件的,可设立河南省乡村振兴信息员。 第八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的设立,是由对乡村振兴研究的个人、单位提出申请,由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按照《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章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批准。 第九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根据自身实际,聘用工作人员,报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审批备案。 第十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应当设立符合工作需要的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水平,符合岗位职责要求。 第十一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对各工作站的建设给予适当的扶持。 第四章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的管理 第十二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的撤销或变更,由单位提出申请意见,由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批准。 第十三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负责人的任免,由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批准任免。 第十四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应有计划地对工作站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对达到相应技术水平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聘任相应的技术职务。 第十五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技术承包责任制,制定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 第十六条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会计以及廉政建设等各项制度,并接受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的监督和检查。 第十七条 对成绩显著的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工作站及其工作人员,应当给予奖励。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河南省智库文化研究院乡村振兴委员会、河南省乡村振兴网所有。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1年5月26日起施行。 编辑:河南省乡村振兴网 杨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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