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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乡村振兴网:四所楼镇一块责任田引发的赡养纠纷

时间:2022-03-11     作者:刘萌【原创】   阅读

【河南省乡村振兴网通许县工作站芦得军报道】2022年2月16日,开封市通许县四所楼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四所楼镇前罗村开展“六防六促”专项矛盾排查化解行动时,该村村民孙桂梅向调委会工作人员反映,其四亩耕地一直被其小叔子陈永军霸占。调委会高度重视,立刻主动调解。经走访,了解到孙桂梅反映的被人霸占的责任田目前一直在其婆婆名下,因孙桂梅长期在开封居住,土地确权时未归,村干部便将其责任田确权至其婆婆名下,由其小叔子陈永军代为管理。后陈永军通过村委会将土地承包给其他村民建大棚,租金经村委会每年结算。2022年年初,孙桂梅提出想要回自家责任田,但陈永军不愿归还,因双方意见分歧较大,村干部多次协商无果,发生纠纷,因此向镇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此事。

受理申请调解之后,镇调委会迅速到实地勘验土地,并找到时任干部、群众代表了解情况。经多方调查了解得知孙桂梅的小叔子陈永军虽将土地租赁,但每年的租金均作为赡养金给了孙桂梅的婆婆,自己并未侵占。

2022年2月17日上午,调解员把双方当事人叫到一起进行调解,孙桂梅认为,责任田是自己的,陈永军无权将其租赁给其他村民。但陈永军认为,土地目前是其母亲的,自己作为代管人有权利处理自己母亲的土地,孙桂梅无权干涉。随后调解员对双方进行了单独的调解,得知孙桂梅多年未给过其婆婆赡养费,而陈永军将每年的租金给其母亲时,均对其母亲说是自己哥哥姐姐给的赡养费。而孙桂梅也承认这一事实,说只是想要回自己的责任田。于是调解员又将双方叫到一起,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解,双方达成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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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2月17日经过经5个小时的调解,双方最终达成协议:一、目前责任田还由其他村民承包,租金作为孙桂梅给婆婆的赡养费;二、孙桂梅婆婆逝世后,孙桂梅家四口人的责任田的承包费与粮食直补归孙桂梅所有;三、孙桂梅的责任田确权证在其婆婆逝世后,由村委会办理,将户名改为孙桂梅。至此,这起土地纠纷圆满解决。

来源:通许县四所楼镇人民政府

编辑:河南省乡村振兴网 芦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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