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力支持我省“7.20”特大暴雨洪涝灾害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省财政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加大资金筹措力度,仅11月以来已陆续下达各类资金126亿元,为全省灾后恢复重建任务顺利开展提供了坚实保障。该批资金主要用于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扶贫项目恢复重建、水毁水利工程修复等方面。其中,32.6亿元用于受灾群众救助和因灾倒塌损坏居民住房恢复重建工作,确保群众住有所居、温暖过冬;30亿元用于支持各地加快交通灾后重建项目建设,有效改善群众出行条件;27.8亿元用于支持开展水库、河道、蓄滞洪区、淤地坝等影响防洪和供水安全的水毁水利工